当前位置:新闻中心 > 行业动态 > 正文

山东东营“十一五”建筑节能改造省下1.3万吨标准煤

  日前,记者获悉,“十一五”期间,山东东营在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方面,共节约标准煤1.3万吨,并通过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的验收。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是东营落实节能减排任务的重要内容,“十一五”期间,东营共投入资金2250万元,完成了东营区新胜住宅小区、河口区富海住宅小区、广饶华星住宅小区、利津利华益住宅小区、垦利胜兴住宅小区等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8个,共104万平方米,超额完成省里下达的100万平方米的任务,共节约标准煤1.3万吨,减排粉尘0.77万吨,二氧化硫110.5吨,二氧化碳3.3万吨。

  5月9日,记者获悉,“十一五”期间,山东东营在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方面,共节约标准煤1.3万吨,并通过了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的验收。

  据介绍,日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十一五”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省级验收第四组,通过了对东营既改项目的验收,通过对抽验的市直安居工程、河口区富海花园住宅小区和垦利县胜兴小区住宅楼三项工程的查看,验收组认为东营所有既改项目进行了分户热计量改造,并实施了供热计量收费,符合既有建筑改造验收基本条件。

  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是东营落实节能减排任务的重要内容,“十一五”期间,东营共投入资金2250万元,完成了东营区新胜住宅小区、河口区富海住宅小区、广饶华星住宅小区、利津利华益住宅小区、垦利胜兴住宅小区等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8个,共104万平方米,超额完成省里下达的100万平方米的任务,共节约标准煤1.3万吨,减排粉尘0.77万吨,二氧化硫110.5吨,二氧化碳3.3万吨。

  虽然节能成效显著,但记者也了解到,在实际改造工作中,相关部门也遇到了改造资金筹措等方面的难题。据了解,目前东营节能改造的资金主要来源于既有建筑原产权单位和个人,上级的财政补助资金较少,仅占节能改造费用的20%左右;同时大部分建筑供热仍按面积收费,供热计量收费制度尚未全面实施,节能改造缺乏经济利益推动。为解决这一问题,下一步,东营将在用好专项资金的同时,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促进节能改造市场机制的形成。

  • 用户登录

Copyright © 2008-2011 CBSC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 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  京ICP备05012122号-10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32764号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010-68799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