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辽宁省住建厅发出通知,要求该省各级建设部门切实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的监管,从源头上保证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质量。
辽宁省住建厅要求勘察、设计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和工程项目负责人按照各自的职责,对所承担的工程项目在设计使用期内的质量负终身责任。造成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勘察、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和工程项目负责人,无论其今后在何处任职,都要依法追究其责任。
辽宁省住建厅指出,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立即组织开展针对本地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的专项检查,加强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的监管。要加强对施工图审查合格证的备案管理,确保施工图质量。如施工图审查机构误审或漏审造成工程质量事故,要依法追究其责任。勘察、设计单位要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精心设计,力求在较小的户型内满足居住者的生活需求,做到保障房基本功能完备,布局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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