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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企社会责任课题进入复评阶段

  4月30日,中国房地产企业社会责任评价课题完成企业数据采集及初评。本次初评共选取295家房地产企业样本,经过企业资格评估、材料有效性排查和初步评审后,遴选出213家企业入围,其中上市企业共107家。数据采集主要围绕课题研究机构――中国房地产企业社会责任评价委员会课题组(下称“课题组”)此前设置的100项评价指标进行。

  这也意味着,在历时4个月后,这个我国首部针对房地产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专业评价学术课题正式进入复评阶段。

  据了解,复评阶段主要包括三项任务。一是对企业补充材料进行核查。本次课题研究在遵循鼓励企业建立信息透明制度的原则下,施行公开数据采集评测。但为了保证材料的充分性,允许企业对材料进行补充申报。二是根据所有材料评估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主要特点和行业平均水准,最终确定评价模型;三是运用评价模型对213家入围企业评测打分,遴选出分值靠前的100家企业。此后,课题将进入终审及结题阶段。

  本次课题研究得到了中国房地产主流企业的积极认同。自4月底至5月3日,课题组陆续收到53家房地产企业的补充材料,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当前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现状及问题。目前入围企业补充材料仍在进行中,课题组设定的截至日期为5月10日。

  房企综合能力的年度检阅

  “从初评的情况来看,房地产企业界对于社会责任理念具备了基本的认知,但是尚没有形成一套成熟的实践模式。也就是说,很多企业有这个意识,但不知道怎么去做。”课题组副组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宅产业化促进中心副主任文林峰对本报记者说。

  在本报进行大型专题报道――“中国责任地产访谈录”的过程中,无论是学术界还是企业界,都对当前如何看待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理性与可持续性提出建言。受访者一致认为,应该倡导可持续的社会责任观,即寻求企业效益与社会效益的统一平衡。

  “企业本身最大的、最基本的责任就是保持良好的运营状态,持续稳定地发展壮大。如果企业运营不好倒闭了,也会对社会带来巨大的负面影响。”首开集团董事长刘希模说。

  正是基于这样一种理念,课题组在初评阶段对企业经营能力、投资回报能力、产品营造能力以及员工福利保障等方面的指标进行了加权平衡。这也意味着,课题最终的评价结果,将综合考量企业的运营能力和社会贡献价值。

  事实上,此前课题组在设计评价指标体系时,便在企业经营能力方面进行了平衡。体系根据房地产开发过程中涉及到的各类利益相关主体,把房地产企业的主要相关利益者分为十大类共计100个指标。在十大类二级评价指标当中,便有企业运营、消费者、合作企业、社会评价等多项指标与企业经营能力相关。

  “企业履行社会责任和企业持续发展之间是相辅相成的逻辑关系。企业的经营能力越强,它所应当承担的社会责任就越大;而企业如果不敢于承担社会责任,它的企业寿命也不会很长。”万科集团总裁郁亮说。

  这也意味着,本次中国房地产企业社会责任评价课题,将不单单对房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捐献捐款总额进行单一评价,而是对企业创造各类社会价值能力的一次综合评定。

  据了解,本次课题由中国建设报社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共同发起,并得到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管部门和领导批准,目前已经正式申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软课题项目。而该课题发起的初衷,正是为了树立科学、系统、专业的责任地产观,培育一个负责任的行业环境。

  “我们试图通过这样一种综合评测,告诉房地产企业应该如何履行社会责任。这不仅有益于房地产企业整体形象的改善,更有利于企业自身的良性经营,以及整个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文林峰如是说。

  社会责任制度化亟待加强

  虽然社会责任概念对于整个中国房地产企业界来说并不陌生,但是从整体实践的情况来看,整个行业的可成长空间依然较大,特别是在履行社会责任的专业化、制度化、长效化方面亟待加强。

  从课题组目前掌握的材料来看,在213家入围企业样本当中,发布了独立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仅24家,在年报中有所体现的仅21家,没有发布或体现履行社会责任相关报告的企业多达168家。而在企业的治理结构当中,成立专门的履行社会责任部门的房企更是寥寥无几,仅有万科、首创、远洋等不到10家企业。

  “发布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在西方国家比较普遍,甚至成为一些地方对上市企业的硬性规定。但是在中国这一理念尚未普及。”委员会专家组成员、中国社科院企业社会责任研究中心主任钟宏武表示,发布社会责任报告的重要意义在于,通过企业对自身实践情况的梳理和公开,接受来自公众的监督,“对于中国许多企业来说并没有这样的意识”。

  事实上,在课题组进行数据采集的过程当中,最大的难度便在于许多企业的信息披露不够,一些企业甚至对于运营过程中的基本材料都未向公众公开。即便是一些企业做了很多社会公益活动,也没有通过公开途径向公众披露。

  “对于一个现代企业来说,企业信息的透明度是检验其企业制度是否完善的标准之一。企业作为社会的一分子,有义务对于企业基本的运营情况向公众披露,并接受社会的监督。”北京首创集团总经理刘晓光认为,企业的信息透明度,是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组成部分。

  正是基于鼓励企业建立信息透明制度的原则,课题组坚持施行公开数据采集的方式,这一方面确保了信息来源的准确性与有效性,另一方面也是对企业信息公开程度的一种检验。事实上,课题组在经过公开数据采集后发现,目前尚存在许多房企对“社会责任”没有明确的、系统的认识,甚至在企业官方网站中都鲜有提及。

  “希望通过本次课题,能够鼓励和督促房地产企业真实、客观、理性地向社会公布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信息,促进房地产企业的信息化建设。特别是对于负面信息的披露,我们鼓励企业自己披露,更鼓励企业能够减少和杜绝出现负面现象。”课题组成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研究员张智博士说。

  “房地产企业应该放宽视野,通过企业资源与能力为社会创造更多的价值,并以此获得社会应有的尊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司长沈建忠对课题寄予厚望,他表示:“房地产业涉及重大的经济问题和民生工程,所以房企应当将自己的经营纳入更加宽泛的相关利益群体当中去考虑,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企业才能获得可持续发展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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