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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12层以下居住建筑要用节能热水

  生活在太阳能、浅层地能等可再生能源较为丰富的南宁,市民将可在多处体验到“节能风”。近日,市政府出台了《关于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有集中供应热水的医院、宾馆酒店建筑和用于学生、教师集体宿舍及企业职工集体宿舍的建筑、12层及以下的居住建筑,全部通过可再生能源建筑系统供应热水。

  据介绍,南宁市具有较为丰富的太阳能、浅层地能等可再生能源,适合解决建筑的空调、热水供应及照明等功能。这是可再生能源应用的重要领域,也是解决建筑用能最经济合理的选择。对此,市政府决定在建筑方面推进可再生能源的应用,并从今年5月6日起开始实施相关要求。

  医院、酒店、宿舍、办公楼、商场等场所均被列入节能范畴。《意见》明确,南宁市新建、改建和扩建民用建筑要从建筑使用功能、规模、场地条件等方面,对可再生能源应用进行研究论证。经论证,符合条件的建筑至少要选择一种可再生能源进行建筑规模化应用。这些建筑包括:有集中供应热水要求的医院、宾馆酒店;用于学生、教师的集体宿舍及企业的集体宿舍;总建筑面积在2万平方米以上的居住小区或12层以下的居住建筑;面积在1万平方米以上、使用中央空调的公共建筑和机关办公建筑。

  此外,南宁市还提出了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应达到与单位工程一体化、规模化应用的要求,确保全市可再生能源应用建筑面积占总建筑面积的30%。具体项目实际应用要根据建筑本身的用能需求,在充分利用建筑周边可再生能源资源,以及建筑屋顶、立面和场地等部位布置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系统的条件下确定。其中,有集中供应热水的医院、宾馆酒店建筑和用于学生、教师集体宿舍及企业职工集体宿舍的建筑、12层及以下的居住建筑应该确保全部通过可再生能源建筑系统供应热水。

  市财政每年将安排一定的资金,对获得市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的建设单位进行奖励。

  不仅住在市区的市民能享受到一个环保节能的生活环境,家在村镇的居民也将获得居住环境得到改善的全新体验。因为南宁市同时启动了村镇建筑节能工作,将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风貌改造、危旧房改造,在农村中推广太阳能供热建筑一体化技术、农村生物能源(沼气等)小型热电供应应用示范。今后两年,市政府将会在全市范围内选择1至2个点进行示范村建设推广,并由各级政府根据具体情况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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